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办理学生的素质拓展及创新创业学分中社会实践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对象及依据
1.本学期可申请学分认定的学生为2016级建筑学专业、2017级学生以及2019届往届生。
2.学分认定依据:
依据《淮阴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社会实践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8〕192号)认定。
二、学分认定内容
1.2015年之前入学学生不认定社会实践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
2.2015年及以后入学学生(包括专转本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工作、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四个方面;文体艺术活动主要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市校院级文体赛事活动获奖及参与校级文艺演出活动。认定标准见附件《淮阴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社会实践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认定办法》。
三、学分认定手续的办理
1.社会实践活动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的认定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简称PU)实施。
2.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在PU平台申请认定。认定方式为荣誉证书、表彰文件或证明材料需学生本人在PU平台上传认定材料,同一认定材料不重复认定。
2.社会实践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认定由二级学院统一在PU平台进行初审。
3.参与公益志愿服务类活动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立项未获奖的活动,无需提供认定材料,由校团委根据PU平台上的实践学时进行认定。
4.校团委对二级学院初审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二级学院。
5.二级学院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送校团委。
6.认定结果由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7.学生可在学期末进入“教务系统-实践环节-创新学分-创新学分查询”查询本学期学分认定的结果。
8.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材料作为各院级教学档案按学期存档。
四、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时间:3月17日—21日
学院初审及公示时间:
3月22日—24日,二级学院完成初审工作。
3月25日—26日,校团委审核初审认定结果并反馈至二级学院。
3月27—29日,二级学院内公示,公示结果报校团委。
3月30日,校团委报送教务处。
附件:1.淮阴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认定办法
共青团淮阴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淮阴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社会实践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8〕192号).doc